(一)资格. 除非另有解释, 全日制大一新生, 未婚, 上城区校区的本科生, 不与父母或监护人同住的人, 只要有空间,是否需要住在大学宿舍. Co-op students who have signed housing agreements are required to live in the residence halls during academic semesters; they are not required to do so during work semesters. 任何对上述政策的例外要求都应通过住房和食品服务办公室提出.

(B)协议和租约. 学生只有在满足所有入学要求后才能预订大学宿舍. 学生必须签订住宿和食堂协议或公寓租约,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归还押金和押金,以便在大学宿舍或公寓设施中预订空间或公寓. 宿舍协议或公寓租约的条款和条件管理大学宿舍和公寓的居住.

(C)所有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大学员工都可以住在公寓租赁管理的设施中. 总统可以制定其他必要的政策来规范公寓设施的租赁资格.

(D)校长应颁布合理和必要的规定来管理宿舍安全和损坏押金等事项, 退款, 行为举止, 照顾好设施. 校长有权与大学的学生和雇员签订合同和租约,租用学生宿舍和公寓.

(E)校长可将(C)和(C)段所授予的权力下放 (D)本规则的内容.

  • 生效日期:2012年6月15日
  • 日期:2012年5月25日(备案签字)
  • 根据:R.C. 第111节.15
  • 规则放大:R.C. 3361.03 R.C. 3345.21
  • 先前生效日期:3月16日, 1978; May 24, 1980; June 17, 1998